106年「好書交換」活動,即日起開始收書,12/2進行換書
2017-10-11 14:33:46
一、活動宗旨:
延續教育部全國好書交換日活動的宗旨,透過捐書、換書活動,延續書本的生命,藉由好書交流,分享閱讀資源,同享知識的喜悅,營造書香社會。
二、辦理時間:
- 收書時間:民國106年11月1日(三)至12月1日(五)開館時間均受理。
- 好書交換日:民國106年12月2日(六),09:00~12:00。
三、收換書地點:
(一)收書地點:本館一樓服務台。
(二)換書地點:本館地下一樓大廳。
四、收書原則:
- 凡民國91年以後出版圖書,有版權及價格註記。
- 電腦類、法律類書籍、地圖資料需民國104年(含民國104年)以後出版者才收。
- 圖書封面及內頁須清潔完好,無破損、污損或塗鴉情形。
- 拒收情形:
1. 裝訂不全、外觀明顯破損、內容明顯缺頁、劃記嚴重、皺摺、受潮或發霉污損等其他不良狀況者。
2. 凡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視聽資料及書籍、破損或受潮之書、各類宣傳品(含政令宣導品、宗教善印經書等)、內容過舊之科技類圖書、高中以下(含高中)學習用書、零星之期刊雜誌、報紙、個人筆記、畢業紀念冊及校刊、農民曆、宗教宣傳品、50頁內小冊子、租書店圖書及本館認定不宜者。
3. 凡違反法令、善良風俗或盜印、盜版、盜錄、盜拷之圖書資料及不宜買賣者一律不收。
- 活動結束後剩餘之圖書資料,同意交由圖書館全權處理。
五、參加方式:
- 請將符合收書原則之圖書資料,於收書時間內,送至收書地點(恕不受理郵寄)。
- 依實際收書本數,本館發給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,民國91年-100年出版書籍1本書可計點數1點、民國101-105年出版書籍1本書可計點數2點、民國106年出版書籍1本書可計點數3點。
- 集點點數達規定數量,並於當日實際兌換圖書後,可兌換由本館提供之獎勵品。
- 好書交換書日當天憑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點數換書,一點可換一本書,交與會場工作人員核算後,即完成手續。限活動當日有效,未換完冊數視同放棄。
- 活動當日(106.12.02)最後半小時(11:30~12:00)憑本館借閱證登記,可於換書現場最多領取兩冊圖書。
六、額外鼓勵方式(點數不列入兌換獎勵品計算):
- 提供本館志工、學生義工、清潔人員免費兩點額度之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。
- 提供參與106年11月份父母講座者免費兩點額度之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。
- 提供參與106年11月份本館舉辦之金像電影院、MiMi電影院,及說故事時間者每人一張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,每參加一次給予一點。
七、換書集點送好禮:
- 好書交換日請持「好書交換集點卡」,實際交換書籍後,兌換集點禮物。
- 獎品內容
兌換項目 |
點數 |
精美原子筆1支 |
每5點 |
麥當勞蛋捲冰淇淋1支 |
每10點 |
桃源坊50元餐券1張 |
每15點 |
全家100元禮物卡1張 |
每20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