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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一樓左側闢有寬敞、明亮、舒適之開架 閱覽空間,區分為:報紙、期刊、漫畫、童書、參考書、一般圖書等區,歡迎自由進入取閱。閱後請歸回原位,如有疑問,請洽服務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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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於一樓閱覽空間,備有系統資訊查詢電腦,提供館藏圖書、視聽資料目錄查詢,個人借閱紀錄查詢,活動訊息及辦理圖書預約等各種線上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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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辦理借閱證: |
- 國人請持身份證或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
- 大陸人士請持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
- 外籍人士請持護照或居留證(以上均需正本)
填寫申請單並附一吋大頭照,向服務台申請發給借閱證。借閱證如遺失,請持上述證件及繳付工本費新台幣50元辦理補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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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借閱手續: |
請持借閱證,於本館開放日9:00~17:00辦理之,每張個人借閱證每次借閱圖書至多五冊、過期期刊至多五冊,借期七天,如無人預約在先,得續借一次;每證借閱多媒體片,至多五片,借期七天,得續借一次;每月於欣榮電子書平台至多可借閱電子書或電子雜誌五冊,借期七天,得續借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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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逾期歸還: |
讀者外借本館圖書資訊,而逾期歸還者,依下列兩種方式擇一處罰:
- 停止借閱權利:按每冊(片)逾期天數累計停借天數,但每張借閱證停借上限為一年。
- 課處逾期罰款:按每冊(片)逾期一天折算新台幣拾元累計罰款總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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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外借遺失: |
由讀者自購與借閱之圖書、期刊或多媒體片相同或較新版本出版品返還本館,或按定價賠償,並均另加付重置費新台幣五十元。
圖書附件遺失或損壞視同所屬圖書本體遺失或損壞,負其賠償責任。
借閱套書或系列影片之一冊(片)或一冊(片)以上,而有遺失或損壞者,以全套或全系列每冊(片)平均單價三倍計付賠償金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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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辦理借閱證: |
本館開館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,受理個人借閱證之申請。
申請個人借閱證,由申請人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辦理,但未滿七歲之兒童,得由其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,檢具戶口名簿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,代為辦理。
申請人如因住居外地或國外,不便親自申請者,亦得出具委託書,由代理人檢具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,代為辦理。
申請人須清楚填寫如附格式(一)「個人借閱證申請表」,提交身分證明文件正本,其由代理人辦理者,並提交如附格式(二)「委託書」。
個人借閱證之申請,隨到隨辦。本館服務人員經核對前項申請表與證件正本無誤者,當場製作並發給個人借閱證,連同證件正本,交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收。但如申請表或證件不符規定者,須俟補正完成時發給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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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得於本館線上公用目錄查詢系統,就外借流通中之圖書,以五冊為限,辦理預約手續。預約紀錄有效保留一個月。
本館於前項圖書回館後,以電話或電郵通知預約之讀者領取。該讀者如未於通知期限取書者,即喪失預約之效力。讀者未依通知期限取書,累計達三次時,停止預約權利六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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